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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抵押的材料

2024-04-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办理房产抵押所需材料

(一)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二)期房抵押

1、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房贷抵押后多久放款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界的办事效率是出类拔萃的高效,涉及到房屋抵押贷款,在手续齐全时,2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全程办理完毕。

(二)银行

稳扎稳打一向是银行的风格,稳健的个性使然,不仅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要重点审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更是稳中求胜,所以,通常情况下半个月放款成功。当然,如果在担保公司的助力下,办理加急手续,放款速度可提速至10个工作日,不过,各位需要注意加急费是不可逾越的环节。

据了解,办理银行房产抵押贷款,银行的放款时间不是固定的。不同情况的房产抵押贷款,放款的时间也不一样。一般来说,房产抵押贷款的放款时间在1-3个月之间。

三、如何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一)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三)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1)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2)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1)身份证明;

(2)《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3)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4)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四)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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