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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司法解释

2024-04-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客观: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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