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后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对方履行其抚养义务。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的方式。具体抚养费标准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划分。对于无收入或低收入的父母,可以通过折抵财物的方式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抚养费不予支付,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其抚养义务。
2、法院判决下来后,还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会冻结对方工资、扣押财产等。
一、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结语
离婚协议中规定抚养费不予支付时,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其抚养义务。法院判决后,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对方工资、扣押财产等。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的方式,具体标准可根据夫妻双方收入情况、职业情况、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