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是裁员,原则上也不能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单位将孕妇辞退了,那么其行为便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其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一、哺乳期解除合同会赔偿多少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和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若用人单位以这两种方式与哺乳期的劳动者解除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这种双倍经济补偿仅限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哺乳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或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二、可以辞退孕妇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怀孕分娩之后的产期、哺乳期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体现了我国法律对特殊人群的特殊保护。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女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照法律规定。
三、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开除孕妇赔偿标准如下:
1、女职工怀孕期间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2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