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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2024-04-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连带担保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期限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日起计算。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由债权人和保证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期限将从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就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明确约定,那么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将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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