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1、严格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包括:
(1)性质不同。严格责任是指基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责任,它介于无过错与过错推定之间的责任;
(2)影响不同。与之相对应的无过错责任则产生、成长于大陆法系的土壤。不考虑加害人过错或者至少并不首先考虑过错这样一种立法、司法乃至法学思维上的取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严格责任的作用有哪些
严格责任的作用包括:
1、严格责任的成立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而并非以债务人的过错为要件,这是其区别于过错责任的最根本的特征;
2、在严格责任下,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有无过错进行举证的责任,而债务人以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并不能阻碍责任归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