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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违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什么后果?

2024-04-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受让人违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后果及专利侵权抗辩事由的概述。受让人未支付使用费或违反约定,应补交费用、停止使用专利技术并承担违约责任。专利权转移需向专利行政部门办理手续。专利侵权抗辩事由包括专利超过保护期、专利权人放弃、恶意取得专利权等,需提供相应证据。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专利权要求不相同或不等同,不构成侵权。恶意取得专利权指获得不正当利益或阻止他人正当实施行为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受让人违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什么后果

1、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使用专利技术超越约定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二、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有哪些

1、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超过保护期、被专利权人放弃、被生效法律文书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2、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人恶意取得专利权且滥用专利权提起侵权诉讼进行抗辩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在侵犯专利权诉讼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不宜轻易认定为滥用专利权。

3、恶意取得专利权,是指将明知不应当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故意采取规避法律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专利权,其目的在于获得不正当利益或制止他人的正当实施行为。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恶意:

(1)将申请日前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标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

(2)将明知为某一地区广为制造或使用的产品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

4、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一项或一项以上技术特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5、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对应技术特征相比,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结语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违约后果包括:未支付使用费应补交并支付违约金;若未补交使用费或违约金,需停止使用专利技术并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专利技术的,应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专利权转让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转移,需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转移手续。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在3个月内备案。专利侵权抗辩事由包括:专利权超过保护期、被放弃、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恶意取得且滥用专利权提起诉讼;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不宜轻易认定为滥用;恶意取得专利权的情形;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不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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