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资产类账户,下设“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盘盈时贷记本科目,盘亏时借记本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资料拓展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盘亏明细表中所确认的价值,将盘亏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该项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批准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盘盈的固定资产根据固定资产盘盈明细表,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目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主要审查企业资产盘点表、资产损溢报告等资料,验证企业财产损溢的真实性和会计财务处理的正确性;有无将以前年度的费用、亏损或当期费用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长期挂账,虚增当期利润的情况;检查待处理财产损溢未进行处理的原因是否为了虚增利润或隐瞒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