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交警职业意识、提升职业素质、强化职业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三清山交警大队根据省交警总队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赣公交管[20xx]360号)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队人员深入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万良山为组长、各中队长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领导小组,制订了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学习计划进行了部署落实。要求全队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新修订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是公安部党委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在庆祝建党90周年的重要讲话精神,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政治本色的重要举措。学习落实《规范》对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要求结合实际,个人订出一份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大队把学习活动与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江西公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规范》要求贯彻落实到“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特别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授课相结合,计划开展组织演讲,征文比赛,座谈交流,民警论坛,撰写心得体会等警营文化活动。在办公室、宿舍张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宣传页,每一位民警发一张《规范》学习卡片,确保全体民警熟知熟记《规范》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通过学习教育,使每个成员都能把《规范》要求贯彻落实到价值追求和日常行为举止之中,努力净化思想空间,提升思想境界,坚决抵制消极腐败等不良因素的影响,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一个情趣健康、道德高尚、谈吐文明、举止端庄、行为得体、执法规范的优秀交警,树立江西交警“忠诚、为民、公正、奉献”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