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单价:
3.1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所包含的砖砌体工程全部内容。
如砂浆搅拌运输、材料现场运输、立皮树杆、砌筑、砖墙留孔洞架眼、架眼堵塞,预制构件等、安装过梁、拉结筋、二次结构钢筋,模板等工作,墙体砌筑每天上下班前后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搭拆砌墙专用脚手架并负责材料拆除后的分类、堆放在指定地点等工作内容。
3.2承包方式:本协议约定承包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工费。
3.3计算方式:按实际砌筑方量计算。
3.4承包单价:砌筑工程按实砌(方量)计算/立方,
二次结构木工(模板展开面积)计算/㎡。 二次结构钢筋(建筑面积)计算/㎡。
4、发包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并明确各施工阶段工序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垂直运输运输工具及搅拌机设备等施工作业条件。
4.3甲方及各归口管理人员均有权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5、承包方权利义务
5.1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的所有规定和指示。
5.2 乙方主要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应低于8小时。否则发现乙方主要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罚款500元/次
5.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之后应认真做好班组自检,并会同甲方复验。
5.4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及时合理的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期一天按该工序人工费总额的10%予以处罚。
5.5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竣工和交付。
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 年月日结束,日历天天。
5.6乙方应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交底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5.7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卫生、治安等管理规定,负责自有人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损失,承担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员伤亡等全部费用。
5.8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终止协议,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9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协议约定完成工作时,甲方有权选择相关施工人员予以补充(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三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机具使用约定
6.1对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收回,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6.2砼搅拌机、砂灰机、料斗等机具使用后应立即清理,发现一次未清理的罚班组100元。砌砖落地灰应及时清扫使用、每道砖墙砌完后未清理砂灰者罚班组每公斤100元。
6.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操作,造成返工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并按质量奖罚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否则,按结算人工费总额的90%结算。
7、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在进场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7.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员及值日人员的`管理,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7.3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结算方式:乙方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经甲方及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付
已完成工程款的75%,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9、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支付人工费完毕(除有关质保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结束。
10、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