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司法伤残鉴定复查报告复印件可以。
这些看申请伤残鉴定的要求,有些复印件是可以的,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诊断书复印件什么的,有些可能需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比如住院病案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具体看申请材料上的要求。
司法鉴定伤残具体流程有:
1、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的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3、司法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4、鉴定结束后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如下: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综上所述:这些看申请伤残鉴定的要求,有些复印件是可以的,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诊断书复印件什么的,有些可能需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