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应范围和时限
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时限
实施时间从今年6月1日至6月9日学考结束。
三、实施内容
1、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自6月1日起至6月9日考试结束期间,所有在建项目的工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停止一切夜间施工,白天施工噪声均不得超标,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2、建管股、质安站要做好各考点周边在建项目施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抓好考点及住宿场所周边在建工地的噪音整治,对有可能影响考场安静的在建工地,安排专人做好监管工作,防止考生考试时受到噪音的干扰;督促项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整齐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侵占场外交通道路,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为考生赶赴考场提供顺畅的交通环境。
3.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各项安全,维护“高考”考试期间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考期间施工安全县住建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质安站负责人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管股),具体负责高考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
2.加强执法监管。建管股、质安站要迅速组织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存在产生施工噪音的`分部分项工程,督促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降低、消除施工噪音措施。凡发现在噪音管制时段内出现施工噪音超标的工程项目责令立即停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应急管理。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助力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