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一般算赠与的,且属于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一、离婚彩礼怎么算
彩礼一般不予退还,但特殊情形下可以主张退还。原则上,离婚时彩礼是不予退还的,但是如果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并且属于以下情形存在下列两种情形,可以退换,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除此之外,如果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支付彩礼一方也可以请求退换彩礼,因为彩礼是基于双方要缔结婚姻关系这一意图实施的赠与。
二、离婚案件中彩礼与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彩礼与赠与的区别是:彩礼是为缔结婚姻的附条件赠与,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请求返还彩礼。赠与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的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其他法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
三、彩礼能否视为赠与?
彩礼能视为赠与,但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请求返还赠与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