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2023-09-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客体: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证件,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证件。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护照、户口迁移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对于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因本法或本条另有规定,不以本罪论处。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所谓买卖,即对国家机关证件实行有偿转让,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买卖的证件,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三、主体要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四、主观要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