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变更有时间限制。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如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天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天内,股东不得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根据有关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规定的股东名册不得变更登记。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