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区别如下:
1、证件申办单位不同,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和管理;
2、证件适用范围不同,营业执照是每个开门做生意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的证件,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没有这个证件,就是无照经营行为,是违法的。生产许可证是国家为具有某种产品生产条件的公司颁发的证书,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企业认证,更新,搬迁和添加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3、证件适用主体不同,营业执照是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公司日常业务活动的最基本证书。 营业执照包含公司的业务范围。许可证是基于《行政许可法》,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审查准许从事特定活动的证书;
4、发放证件的部门不同,营业执照由工商局颁发,每年年检;而经营许可证,是由主管部门办理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