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的。
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确定劳动期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有些劳动者以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做完约定期限不能依法走人。其实不然,即使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做到期满,还是可以走人。
实践中,劳动者可以在下面情况中请求离职:
1、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方法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规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规章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
按规章公司有下面情况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公司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有特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一般有以下方法: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章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章。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
用前款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