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管理公司的权利,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只是管理的权利有大有小,一般情况下是依据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是持股比例来决定。
一、股份制公司是如何进出分红的
分红一般是按财务年度,特殊情况也可以特殊对待。全体股东如果都同意的话,股东分红进入公司,直接增加注册资本;不分红做为资本公积。
如果只是个别股东用自己应得分红加大投资,要成为注册资本必须要经股东会同意,并履行包括工商变更在内的其它程序;
从而扩大个别股东的持股比例。一般情况下,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也可以在章程中做出特殊约定。
二、股东分红权能否单独转让
股东分红权能单独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新公司法对股东权益加强了哪些保护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
四、资产收益权资产收益权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
五、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就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在作出该项决议时,关联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八、决议撤销权
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