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能做抵押担保,担保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价值比较稳定,市场价格波动较小;
2、易售性较强,有广大市场,可以随时变卖;
3、易于保管,不易变质损失;
4、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不很复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