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狠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