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户口本与身份证上其它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
一、结婚证没了该怎么离婚
双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通过下面几种途径办理离婚:
1、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丢失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
3、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信息,然后起诉离婚。如果不想耽误离婚的时间的,并且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不能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如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因结婚时间久远,婚姻登记机关已无法查找当时的登记资料,不出具证明的,就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4、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补领结婚证所需要的条件:
1、婚姻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2、中国居民同外国人或者华侨、港澳台居民补领结婚证需要双方在中国内地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登记结婚。
补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资料:
1、内地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国人、华侨持有效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2、双方二寸免冠合影照;
3、对结婚登记管理档案信息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之间应当提交档案保管相关部门可以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不能出具上述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当事人应当就档案检查情况作出书面声明;
4、婚姻证书损毁或当事人目前社会身份进行信息数据不一致的,需提供婚姻证件。
二、离婚户口本可以只拿自己那张吗
离婚户口本不可以只拿自己那张可以。夫妻双方离婚的必须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并且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因为婚姻登记机构需要核验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只有自己那张的户口本,无法完整核验其他人的信息。申请离婚的,还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三、结婚证丢了可不可以补办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需要两个手续。具体如下: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去申请补办,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