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户口本在一起,不会影响结婚证的办理,带上证件到男女任何一方 户口所在地 乡镇,区人民政府或县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办理即可。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