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不是必须在一起,迁户口是双方自愿的,并没有强制规定双方户口必须在一起。虽说结婚之后双方就变成了一家人,但是户口依旧可以保留在自己原来的地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