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5、监护人凭加盖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表》,向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