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债股东负有一定责任。当公司出现负债时,首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出资的具体情况向股东追偿。有限责任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或出资金额承担债务,股份有限的股东则应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没有出现其它违法行为,申请破产时,一般股东只需有限承担责任,不额外追究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章: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章;本节没有规章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章。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