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的催收,会带有试探的和你说上门、去公司,或者联系你的紧急联系人,和你亲近的联系人等等。
首先,你要知道开始的时候,这些话语不部分都是试探,就是想通过这种试探来威胁你,看看你到底怕不怕。
如果你表现出了害怕,那么对方会先通过这个拿捏住你,威胁你还钱,不然就真的这样做。
所以,在这种时候,尽量不要开口,也不要表态,默默听完就行了,甚至接听后放在旁边也行,要记住你接听电话的主要目的是确认对方的合法性,和告诉对方自己的意向。
最后,如果催收真的已经开始爆你的通讯录了,就已经存在非法催收了。
所以你可以直接告诉对方未经本人授权给自己通讯录里的人打电话骚扰非法窃取他人隐私的行为。公民个人信息是受保护的,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拿来做威胁工具的。可以以此为由跟对方说明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