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流程如下:
(1)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人民法院设立立案接待窗口,专门负责审查接受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2)通过邮寄向法院提交再审材料。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的。
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再审需要材料如下:
1、需要再审申请书;
2、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3、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4、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
再审即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当相关案件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就会启动再审监督程序。再审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些错误的判决或者是裁定,其中可以启动再审的方式包括法院、检察院提出再审以及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提出再审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