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报考语种限英语,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学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如下: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
2、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各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三条  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双簧管、低音提琴、长笛、架子鼓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音乐与舞蹈学类不招收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为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不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上30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其加分、降分投档规定及各类别投档比例。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录满的计划用于服从调剂的考生。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投档分相同时,认可生源地同分位次排序原则若未规定,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2、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音乐表演在山东认可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2、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文化成绩为排序分,若文化成绩相同,比较专业成绩
(3)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音乐表演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若专业成绩相同,比较文化成绩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限参加了我校2021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报考,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比较面试成绩。
(三)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第十七条  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