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到相关机构查询自己的公积金提取情况。如果发现公积金提取有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不得超过三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因下列原因之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致使劳动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拒不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安全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累计拖欠支付时间较长或者拖欠金额较大,又在劳动者要求其支付时仍不支付的; (四)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诊断标准,且经过工伤认定机构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确认与工作有关,但用人单位非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的原因,却予以辞退的; (五)其他依法规定的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缴存职工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三)提取申请书; (四)用途证明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填写提取申请书,注明提取金额、提取原因和用途,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还应当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