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下的诉讼要点:债务人应履行债务,否则驳回诉讼。起诉状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提交证明当事人资格和借款关系的证据,包括身份证明、登记资料、借款合同等。还需提供借款偿还证据和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起诉时应提供借款协议、担保证据、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及债权人催告或到期未还的证据。若债务人下落不明,需提供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不存在的话,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诉讼注意事项:
一、起诉状要求
1、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直接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按手印)。
二、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明。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三、提交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济南律师服务
例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四、提交证明己偿还借款的证据
例如:收条或各次还本的付款凭证。
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起诉的证据清单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将作出相应的判决。在民间借贷诉讼中,起诉状的书写要求、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及借款偿还的证据等都需要充分准备。此外,起诉的证据清单也需要包括相关借款协议、担保证据、付款凭证等。在诉讼过程中,还应提供计算清单来支持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当然,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提交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