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飞机携带充电宝的规定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
二、火车携带充电宝的规定
火车上可以携带充电宝,并无明确限制。
根据铁路总公司的规定,旅客在乘坐火车时以下物品不能携带:
1、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比如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等等。
2、我国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危险、易然物品,诸如酒精、烟花爆竹、打火机气以及油漆等。
3、物品带有腐蚀性或者会污染、损坏列车,比如酸性溶液,腐蚀性较强的液体。
4、物品的重量或体积超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的范围。
5、旅客携带的物品不能破坏公共卫生,比如会发出异味、恶臭的东西。
三、地铁携带充电宝的规定
对于地铁上携带充电宝的规定各地区的要求不同,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
新版《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开始实施,乘客携带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将被禁止搭乘地铁。
广州地铁提出“乘客在地铁请勿使用移动电源”的建议,目前还只是建议,不具强制禁止性。
昆明将充电宝归类为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活用品,要求乘客需随身携带,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得超过20000mAh(含),标识清晰完整,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
西安地铁分局要求:充电宝带进地铁可以,但是在乘坐地铁的过程中是坚决不允许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国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