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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事人不在可以离吗

2024-07-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看情况,离婚本人不在不一定可以离婚。如果双方是办理的协议离婚手续,一方当事人不在的,不可以离婚;如果双方是办理的诉讼离婚手续,被告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庭审的,法院可以让其缺席判决,被告缺席判决后,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可以在被告不在的情况下依法判离。

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对不出庭人员进行拘传,如果拘传后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起诉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所以如果能证明双方感情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那么对判决离婚是有利的。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符合条件的,一方不到庭,人民法院也是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的。不到场一方,委托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对于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另一方不去,无法签字。所以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到场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的法律特征:

1、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行为中必须体现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行政离婚,当事人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申请离婚的意思表示;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即使有诉讼代理人 ,本人仍应当出庭,但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除外。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表达本人的意愿。

2、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须存在婚姻关系。

3、离婚必须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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