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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买卖的合同范本 篇13

2024-07-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地 址: 地址

  电 话: 传真:

  传 真: 电话:

  邮 编: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工地地址:

  *注:

  1、乙方上述银行及银行帐号为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付款均应汇入该账户。

  2、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中划“√”,未选请在该项前的“□”中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停车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

  序号型号单价(元/车位)车位数(个)价格小计(元)

  1#PSH4 9

  合 计

  总价(大写): 元整 (含税)

  注:

  1.1、本合同总价已包括设备价、安装价。且已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销售额及其应交纳的13%增值税。

  1.2、发票类别: □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

  1.3其他事项:每笔付款前,由乙方开具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后支付对等款项;

  设备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第1.2条约定的发票给甲方。

  2、设备的交付

  2.1 交付方式、运费结算

  乙方负责运输

  2.2运输方式: □铁路 ?公路 □

  收货单位:

  发货地:乙方所在地 到货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3、付款期限:

  付款条款:

  3.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 %(定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

  3.2甲方应在发货前1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70 %共计人民币 元整 。

  3.3上述3.1定金条款中,该笔定金将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抵作合同总价款。

  3.4如因甲方原因未报验或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导致设备不能及时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则从设备安装完毕之日起一个月满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款的付款条件已成就。事后由甲方自行报验(乙方可配合),同时甲方负责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应的费用。

  4、合同总工期

  4.1本合同项下停车设备的总工期为自乙方支付第3.1条项下的款项且甲乙双方确认技术方案之日起至停车设备安装完毕之日止共计 50 天。

  4.2 如因甲方迟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设备款或者甲方迟延移交符合乙方要求的安装现场时,合同总工期自动予以顺延。

  4.3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实际工程进度和场地储放情况,可分批交货,但保证安装进度。

  5、甲方义务及协助事项

  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必须由依据该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故本合同项下的停车设备甲方应委托乙方或者乙方认可的单位负责安装,由此因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由乙方或者乙方认可的单位负责。甲方委托其他单位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5.2合同项下的停车设备必须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检测合格后,甲方方可开始使用,若甲方擅自使用的,则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5.3甲方必须配备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合格的人员并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使用合同项下的停车设备。

  6、乙方义务

  6.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停车设备型号规格向甲方提供全新的停车设备。

  6.2 乙方保证停车设备符合GB17907—20__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JB/T8910—20__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标准;

  □JB/T10475—20__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标准;

  □JB/T10545—20__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标准;

  □其它 标准。

  6.3 乙方保证停车设备的包装应适合长途正常的运输及合理的搬动。

  6.4本合同项下的停车设备由乙方或乙方认可的单位负责安装的,停车设备的保修期为自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对停车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5 在保修期内乙方无偿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机械式停车设备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

  脂)。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车设备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停车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设计寿命内具有合同要求的性能。在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责任。

  6.7 在保修期内,乙方为产品投保“产品责任险”,最高保额为500万元,受益方为使用单位。

  6.8 鉴于停车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停车设备交付使用免费保修期

  满后,原则上由乙方进行有偿保养,双方于保修期满前15天内另行签订《机械停车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

  7、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7.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后签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因一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承担。

  7.2在乙方安排生产后,甲方又要求乙方减少车位数的,甲方必须按减少车位总价的25%对乙方进行补偿。

  7.3甲、乙双方不得单方任意解除本合同,若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则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

  7.4若甲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排产,则乙方有权就本合同设备单价与甲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视为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

  8、违约责任

  8.1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3.1、3.2条约定的款项,交货期予以相应顺延,且逾期60日以内的,甲方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按本合同设备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1.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逾期交货的,逾期60日以内的,甲方按未交付的车位数50元/天/车位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逾期超过60日的,超过天数部分,甲方按未交付的车位数80元/天/车位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

  8.1.3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3.3条约定的款项,逾期60日以内的,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其他期限未到或者付钱条件未成就款项均视为期限已到或者付款条件已成就。

  8.1.4 若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

  8.2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乙方迟延交货的,按本合同逾期交货部分总价的的万分之四/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若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

  9、指定联系人

  9.1 为确保合同顺利、有效的履行,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工作人员,并给予充分、合理的授权,由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所交付的设备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签收、确认。

  9.2 甲方指定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确认的,甲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出具书面的变更指定联系人文件。

  9.3 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是: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预留签名: )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预留签名: )

  10、通知及送达

  10.1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送达方式可以为特快专递、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若为传真,则需有本合同第9条指定联系人签名或加盖甲方单位印章)。各方均可视情况采取合适的送达方式。

  10.2 对于重要的通知事项、法律文件、票据如不宜采用专人送达方式,应采用特快专递送达方式。

  10.3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详见合同首页,一经寄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各方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若对方邮寄送达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法律文书邮寄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11、其他约定

  11.1本合同设备涉及的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知识产权产品,或者使用其知识产权方法。

  11.2甲方操作、维保人员必须取得当地政府颁发的合法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否则在设备移交后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11.3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方住所地法院申请裁决。

  1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不得涂改。

  11.5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附件

  12.1产品规格确认书

  12.2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

  12.3土建布置图纸(设备平面、立面、土建预埋图)

  买方(甲方) :

  卖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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