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份额。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予照顾,对扶养义务履行者可多分,未履行者可不分或少分。遗嘱确定遗产分割,无遗嘱则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但可根据特殊情况不均等。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协议办理。《民法典》第1130、1123条。
法律分析
一、法定继承该怎么分割遗产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份额。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一般均等分配。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如何确定遗产继承分割份额
遗产分割份额按照遗嘱的内容确定,如果没有遗嘱的,则各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均等的分割遗产,当然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遗产分割份额可以不均等: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一般应当均等分配。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或是承担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额外份额。相反,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减少其份额或不予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遗嘱存在时,遗产分割份额按照遗嘱内容确定;若无遗嘱,则按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此外,根据具体情况,继承开始后可根据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继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