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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关于安全带的规定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交通法规安全带的规定

1、开车不系安全带除了罚款还要扣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7)、123号令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2、副驾驶不戴安全带罚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北京交通法规新规定

北京交通法规新规定关于驾驶证扣分清零:

从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法规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被记满12分的,将违法行为(记分)的罚款交清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记分系统会自动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的分值清零。

违法记分是按累计分值的方法记录的。即一个记分周期里,所被记的所有(被记分的次数)分值都是累加起来的(同一记分周期内即使是将罚款交清了,分值还是继续累加),只有累计没达到12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记分系统才将所有分值清零。

如果本记分周期有记分违法行为未交清罚款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则将未处理的记分累入下一记分周期。达到满12分需要考试科目一合格将12分清零后才可以正常使用驾驶证。

驾驶证上“初次领证日期”时间每年的月、日零时起至第二年月、日的零时止,就是一个记分周期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三、安全带扣分如何规定

以下为安全带扣分标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扣2分,罚相应金额。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相应金额,不扣分。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相应金额。

四、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应当如何处理呢?

开车不系安全带除了罚款还要扣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6、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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