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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加工合同

2024-06-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药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是根据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书》而签订的有关委托生产的具体实施细则,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加工的范围

1、加工仅限于甲方的产品 颗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1000 )。

2、加工的工艺范围仅限于该产品整个生产工艺中的提取物浓缩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产品定名为“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以下简称“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生产,生产工艺详见《附件二》,乙方必须交付符合《附件一》质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给甲方。

3、乙方生产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导乙方生产,直到生产结束。

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装要求

1、提取物浸膏内包装采用双层塑料袋扎口包装。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装采用不锈钢桶(由甲方提供)包装。

四、价格

加工费用按照加工时的工资状况、能源及溶剂价格单独测算,药材加工从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费以每公斤生药材 壹拾陆元五角 人民币计算。本次加工药材 kg,合计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药材到乙方,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检验合格的药材后组织生产。

2、乙方生产结束后通知甲方取样,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进行检验,合格后将所有加工费付给乙方同时提货。

六、交货期限

1、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0—45天之内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

2、甲方在下定单时可以标明期望的交货日期,乙方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安排生产,以满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将在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后由甲方自行提货。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和发票后,应对提取物浸膏品名、数量和发票金额进行核对并签字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并且对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的报告后,甲方将对整个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负责。

2、甲方采购并检验药材,乙方只负责生产。如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生产的提取物浸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原则上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质量负主要责任,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处理,直到提取物浸膏合格。若乙方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甲方监督人员要求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全额的加工费;若乙方生产过程未严格按照甲方监督人员要求操作,甲方可以拒付乙方加工费。

3、若由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一定的赔偿作为补偿。

4、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按时付款,无特殊原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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