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完全民事责任。
所以,16岁多的孩子能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得看其是否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如果是,就可以担任,如果不是,不能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