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废没有补贴,只有提前报废才能获得补贴。根据该办法,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并核对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车主需在报废更新当年9月1日至下一年1月31日期间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供相关材料。逾期申领补贴资金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强制报废是没有补贴的。提前报废才有补贴。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第六条,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设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有条件的区(县)也可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设置地点应当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服务窗口的设置地点、办公时间、负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商务主管部门是联合服务窗口的牵头单位,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主要包括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车主提交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并对符合要求车主发放补贴资金。
第八条,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车主,应当于车辆报废更新当年9月1日至下一年1月31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县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填写《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提供车辆报废更新的相关材料。车主逾期申领补贴资金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结语
根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强制报废无补贴,只有提前报废才能享受补贴。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符合补贴范围,核对相关材料,转交财政部门进行核对并发放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车主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逾期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附则第九十一条本规定所称二手车出口企业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