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可以准予。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满足特殊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如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亲或者随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