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产法计算增加值与收入法计算增加值的公式推导
众所周知,工业企业计算增加值有两种算法:一是生产法,二是收入法。
生产法计算增加值的公式为: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报产产品不含税产值+报产产品所含销项税)-(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报产产品对应中间投入所含进项税)=报产产品不含税产值-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
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报产产品所含销项税-报产产品对应中间投入所含进项税
这里报产产品对应中间收入所含进项税,一般取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是外购商品或劳务入库或进账核算的进项税,而不是真正的中间投入所含进项税。
收入法计算增加值的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其中,生产税净额=应缴增值税+应缴其它税
营业盈余=报产产品不含税总产值-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折旧-劳动者报酬-应缴其它税
将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代入公式得: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折旧+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应缴其它税+报产产品不含税总产值-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折旧-劳动者报酬-应缴其它税=报产产品不含税总产值-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
显然,生产法与收入法计算增加值公式相同,实际是同一公式。
二、二者计算值不同的原因分析
但在实际工作中,两种办法计算出的结果却不相同,原因是什么呢?
主要原因是营业盈余与应缴增值税的取值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营业盈余取为利润总额或营业利润,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取为营业收入应缴增值税。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营业收入应缴增值税=营业收入对应销项税-营业收入中中间投入对应进项税
这里,营业收入中中间投入对应进项税,一般取的是本月实际抵扣的进项税,是外购商品或劳务入库或进账核算的进项税,而不是真正的营业收入中中间投入所含进项税。
也就是说,报产产品中中间投入进项税与营业收入中中间投入进项税在实际计算时取同一值——外购商品或劳务入库或进账核算的进项税
显而易见,营业盈余与利润总额或营业利润不相等,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与营业收入应缴增值税也不相等。
我们可以计算出利润总额或营业利润与营业盈余的差值及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的与营业收入应缴增值税的差值。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不含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营业盈余=报产产品不含税总产值-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折旧-劳动者报酬-应缴其它税
如果报产产品成本核算时,全部投入取值与营业盈余核算相同(实际可能不同),营业盈余也可表示为下式:
营业盈余=报产产品不含税产值-报产产品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含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盈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报产不含税产值-报产产品成本)+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毛利-报产产品毛利+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盈余=营业毛利-报产产品毛利+投资收益
这里,我们将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称为公司费用,在计算营业盈余与利润总额或营业利润时公司费用视为相等。
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营业收入应缴增值税
=(报产产品所含销项税-报产产品中中间投入所含进项税)-(营业收入所含销项税-营业收入中中间投入所含进项税)
=报产产品所含销项税-营业收入所含销项税
这里,我们假设报产产品中中间投入进项税与营业收入中中间投入进项税相等(正如前文所述)。
以上便是生产法与收入法在实际计算中不相等的原因,如果严格按照收入法计算增加值的规定,生产法与收入法计算增加值其实是相等的。
三、生产法计算增加值收入法计算增加值区别的意义
生产法计算增加值只有一个总结果(表面看来),而收入法计算增加值却有内容——增加值的组成部分为劳动者报酬、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便是生产法与收入法相区别的意义。
生产法计算增加值可以使我们知道中间投入的情况,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使我们知道了增加值的分配情况。
这样我们既了解了中间投入的情况,又了解了增加值分配的情况。
营业盈余是一个非常好的概念,它反映的是生产的情况。我们想了解生产情况时,我们应看营业盈余。
利润总额和营业利润反映的是销售的情况,我们想了解销售情况时,我们应看利润总额和营业利润。
当销售与生产相同时(指完全相同),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不考虑时,利润总额和营业利润相同,且与营业盈余也相同(前提是营业盈余核算数据与报产产品相等)。
我们以上计算增加值的方法均是按权责发生制进行的,与收付实现制结果还有不同,实际上由于增加值的分配作用较强,我们应该用收付实现制计算增加值,而且应该用收入法计算。这样我们计算的增加值可靠性较高,更接近实际。劳动者实际得到多少报酬?国家实际得到多少税收?投资者实际分得了多少利润(盈余)?至于折旧则可以不必考虑。实实在在的增加值加在一起才是真正实现的国民生产总值。这样的国民生产总值可信度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