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可以因孩子改姓而拒付抚养费。只能请求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需要变更姓名的,由父母协商一致,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另一方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但可以请求恢复原姓氏。
一、女方离婚后,是否可以更改子女的姓氏
可以改子女的姓氏,但是要取得孩子生父的同意。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离婚后,父母一方将未成年子女更改随继父姓的,应责令恢复原姓。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的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了。
二、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改姓氏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改姓氏: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5、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三、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是否合法?
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不合法,变更姓氏应当取得另一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