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区安装摄像头是没有什么规定的,摄像头不是强制安装项目,只是小区物业基于安全管理考虑,用摄像头代替人工巡视,同时还能对监控区域进行过去事件的追溯。除了公安部门要求监控录像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外,没有其它的任何规定。但是,在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小区时,如果小区规划有监控设备或者已经存在监控设备,且物业合同中对此做了描述,那么物业公司应当维护及使用好摄像头;如果小区没有安装此设备,且物业合同没有对此约定,那么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正常提供了规定的秩序服务,那么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原来没有监控设备的,业主可以提出要求物业公司进行加装,但费用需要业主来承担,同时以后的维护成本也要增加到管理费中,既管理费可能会上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