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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罪行的本质及其特点

2024-07-10 来源:客趣旅游网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客观方面和犯罪对象。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和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阻碍了法制建设。盗窃罪则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产。

法律分析

一、盗窃罪与贪污罪的概念

(一)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二)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二、盗窃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一般主体,而后者是特殊主体。

二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盗窃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关键。

三是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即后者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前者则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产。

拓展延伸

罪行分类及其特征分析

罪行分类及其特征分析是研究罪行的不同类型和其具体特征的过程。在法律领域中,罪行可以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如刑事罪行、民事罪行、经济罪行等。每种罪行都有其独特的特征和行为模式。通过对罪行分类及其特征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罪行的本质和运作机制。这有助于法律从业者更准确地判断和处理不同类型的罪行案件,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此外,对罪行分类及其特征的研究也有助于制定更有效的法律政策和预防措施,以减少罪行的发生和对社会的危害。

结语

通过对盗窃罪与贪污罪的概念和主要区别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它们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两种犯罪不仅在性质上不同,也对社会造成了不同的危害。对罪行分类及其特征的研究有助于加强对不同类型罪行的理解和应对,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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