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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十2补偿怎样算,是实发还是应发工资?

2024-06-30 来源:客趣旅游网

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按照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要按照应发工资计算,但是首先要求符合法定的情形,否则的话用人单位是有拒绝支付的权利。比如说,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这种情况下最终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所指的工资为应发工资,即未扣除五险一金和个税前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公司和个人之间友好协商离职公司对于个人做出的补偿金,具体如下:

1.补偿金基数: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金,是未缴纳社保公积金扣税前的工资。

2.N:指的是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就是1个月,如果满半年未满一年也是1个月,未满半年就按照0.5个月计算。

3.+1:指的是提前三十天通知的代通知金,如果公司有提前30天告知。那么这个+1是没有的,只有当时通知马上走人的才有。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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