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可以从以下方面认定:1、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办理活动及其在社会上的威疑,也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3、招摇撞骗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对招摇撞骗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