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可以告,法律规定哺乳期为12个月,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不能成为单位辞退或解除合同的理由。
法律分析
一、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可以告吗
1、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可以告。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劳动法规定的哺乳期是几个月
1、法律规定的哺乳期是12个月,每天哺乳时间为两次,每次除去来回路上的时间为半小时,来回路上的时间也算工作时间,不扣除工资。也可以两次哺乳时间合并在一起使用。
2、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哺乳期工作安排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
哺乳期工作安排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涉及到保护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和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哺乳期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地点,以便母亲能够顺利进行哺乳和照料婴儿。这可能包括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提供哺乳室或设备等。同时,雇主也应当禁止歧视哺乳期妇女,不得因哺乳期而解雇或降低待遇。哺乳期工作安排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的目的在于确保妇女在哺乳期间能够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并保护她们的健康和权益。
结语
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违反劳动法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告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如果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劳动法规定的哺乳期为12个月,每天应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任何单位都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