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税务代理的范围: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代理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代纳税人领购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注册税务师还可以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国税、地税)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税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