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姐姐在法定的情形下是有义务抚养弟妹的。具体而言,只有兄、姊有负担能力时,才依法承担此项义务,或者弟、妹尚未成年而其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不具有抚养能力;才依法享有受兄、姊抚养的权利,即在父母死亡或失去抚养能力后,弟、妹一直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直至成人的,或者弟、妹曾经由兄、姐扶养长大。因此只有符合上述的条件,才有义务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