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合作承接工程施工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乙方负责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上述项目的施工权,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方建设工程约定的内容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进行日常事务性管理,筹集应由甲方垫付的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承担甲方应当承担的税费和其它规费,并上交甲方工程总价的1%管理费。以甲方应当进场日为开始日,涵盖乙方完成约定项目的全部工程,经结算从该项目取得全部工程款项后,甲乙双方清算并结清合作期间的所有费用后,本协议终止。
1、指派的人员符合技术要求,并取得任职资格。
2、按照合作项目的进度及时与建设方沟通,并积极与之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1、保证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的约定,筹集资金、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保证项目施工达到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全面地履行甲方按照建设应当履行的义务。
2、积极接受甲方指定的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员的监管,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按照规范管理好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因安全或质量事故被建设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4、工程结算事宜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与建设方沟通、准备,不得擅自从建设方取得项目进度款。
5、不得拖欠现场施工人员工资。
1、一方严重违约,使本协议书的履行已无必要或已无可能,经对方书面催告仍不更改。
2、双方书面达成解除本意向书的合意。甲方:乙方:年月日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