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主旨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用工时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而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用工时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即可。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中的用工时限规定:合法性和限制
劳动合同中的用工时限规定涉及劳动法律法规对雇佣关系的规范和保护。合法性方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用工时长、工作时间安排、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合同双方应自愿达成协议,并遵守合同约定。限制方面,用工时限应合理,不能超过法定的劳动时间限制,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健康。此外,特殊行业或特殊工作岗位可能有特殊的用工时限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劳动合同中的用工时限规定应平衡雇主和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结语
劳动合同的用工时限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法性方面,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双方应自愿达成协议并遵守合同约定。限制方面,用工时限应合理,以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健康。劳动合同中的用工时限规定应平衡雇主和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